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四十二節 撫養窮孤的慈善家

作者:李道英字數:2578更新時間:2019-09-21 12:08:11
後世一些文人,看到韓愈汲汲於做官,又為人撰寫碑誌文,得潤筆,既有工資,又有外塊,一定富得流油,所以就認定他是一個貪財好貨的東西,對他多有微詞。例如,曆史上就有人譏笑韓愈“戚戚於貧賤”,不忍須臾之窮;今人更有甚者,說什麽韓愈在京城有一個不錯的住宅,終南山還有別墅,不是貪汙,哪裏來的錢?這顯然是忘記一個基本事實:俗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像韓愈這樣的三品大員,大學校長,吏部副部長,長安市市長,家裏有這點東西,不要說和現在比,就是在當時,也算是“小巫”了。 韓愈出身於中下層官僚家庭,又家門不幸,當他開始步入仕途之時,直係親屬父、兄輩和幾位叔父都已亡故,生活負擔相當沉重。但韓愈一生都沒有把掙錢、攢錢,買房子置地列入自己的人生追求。韓愈一生想當官,想當大官,並且不遺餘力地去“求”,有人就斥之為“官迷”,這是偏見。在封建社會裏,做官是知識分子參政的唯一途徑,文人爭相做官,和今天的公務員熱是一個意思。想當官不一定是壞事,關鍵在於為什麽做官。韓愈多次公然表示自己做官是為了行“誌”。那麽他的“誌”又是什麽呢?在《答崔立之書》中他又具體的表述:“故凡仆之汲汲於進者,其小得(做小官),蓋欲以具裘葛(冬有裘,夏有葛衣,解決個人生活問題),養窮孤;其大得,蓋欲以同吾之所樂與人耳(讓他人與己同樂)。”這不就是傳統儒家所講的“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嗎?可見他做官不是為了求田問舍,更不是為了魚肉百姓,而是要忠君安民,治國平天下。 韓愈一生是這麽說的,也是這麽做的。 從對家人來說,他堪稱“孝友慈祥”。至元和元年,韓愈的兄弟輩共五人皆已亡故,其寡嫂、孤侄、孤侄女以及侄孫侄孫女可知者十五人,基本上都隨韓愈一起生活,由韓愈撫養,如韓老成、韓湘、韓滂等。尤其令人感動的是韓愈對從兄韓弇遺孀、遺孤的態度。韓弇死於吐藩劫盟,當時其妻韋氏隻有十七歲,還有一個七個月的女兒。在韓弇的胞兄韓俞仍在世的情況下,韓愈毅然以從弟的身份,承擔起養活寡嫂和孤侄女的責任,並於貞元十六年將孤侄女嫁給李翱。從對朋友來說,他更是篤於友情。李翱在《韓吏部行狀》中說:“與人交,始終不易(不改變)。凡嫁內外及交友女無主者十人。”《新唐書·本傳》稱他“凡內外親若交友無後者,為嫁遺孤女兒恤其家。”皇甫湜在《韓文公神道碑》中說:“其賢善耳……內外惸(qiǒng,孤獨無依之人)弱悉撫之,一親以仁。使男有官,女有從,而不啻於己生。交於人,已而我負(對不起韓愈)終不計,死則庀(pǐ,保護)其家,均食剖資(分錢)與人,故雖微弱,待之如賢戚,人詬笑之,愈篤。未嚐一日不對客……未嚐宿貨有餘財。” 此外,韓愈還收留窮愁落魄的知識分子,如劉叉等人,獲得“善養士”的好名聲;無償地把“價值百金”的畫贈予畫的臨摹者(見《畫記》),在潮州出資“百千”(十萬)興辦學校等,都說明韓愈的仁愛之心始終如一。他不是一個嗜錢如命的守財奴,而是一位樂善好施的人物。像他這樣不遺餘力撫養窮孤,關注社會弱勢群體,為公益事業捐資的人,在封建時代是為數不多的。我們稱他為封建時代的慈善家,似乎也不算過分。 §§第二章 柳宗元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