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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鐵腕人物

作者:李道英字數:2132更新時間:2019-09-21 12:09:03
王安石變法侵犯了部分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利益,也有因政策本身缺失和用人不當帶來的負麵影響,所以從變法伊始,就遭到來自朝廷內外許多人的反對,其中以司馬光、文彥博、韓琦、富弼、歐陽修等為首的元老大臣和太皇太後曹氏、皇太後高氏為代表的宮廷勢力,他們堅持“祖宗法製”不能變的立場,稱王安石“外示樸野(表示純樸),中藏巧詐”,說他“陰賊害物”“盜弄權威”,力勸神宗對王安石加以防範。麵對強烈的反對聲音,王安石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憂慮)”(此為司馬光概括,非王安石原話)的大無畏精神,坦然麵對,除進行針鋒相對的批駁外,更充分利用自己手中的大權,對反對者嚴加懲治。 禦史中丞呂誨上疏論王安石過失十事,神宗貶黜了呂誨;司馬光在答詔中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之語,安石大怒,抗章自辯,並對神宗大講中外大臣的“朋比之情”:“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勝天下之流俗,故與天下流俗相為輕重,流俗權重,則天下之人歸流俗;陛下權重,則天下之人歸陛下……今奸人欲敗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為。於是陛下與流俗之權爭輕重之時。”神宗以王安石之說為然。於是王安石便以“流俗”“奸人”之名對反對派屢出重拳,將他們一一打倒。司馬光因反對新法被逐出朝廷;呂公著雖是引薦王安石的人物,但亦因請罷新法而出知潁州;“禦史劉述、劉琦……楊繪、劉摯,諫官範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繼去。驟用秀州推官李定為禦史。知製誥宋敏求……禦史林旦、薛昌朝,皆逐罷。翰林學士範鎮三疏言青苗,奪職致仕。”(《宋史·本傳》) 開封知府韓維向神宗反映百姓避保甲法的情況,被王安石指為“善附流俗以非上所建立”,迫使韓維辭職;歐陽修因不滿青苗法提出致仕,馮京請求挽留,王安石則說:“修附麗韓琦,以琦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則壞一郡,在朝廷則壞朝廷,留之安用?”富弼不滿青苗法,王安石比之為共工和鯀(gǔn);靈台郎尤瑛說,天久陰,星失度,宜退王安石,結果被流放英州;唐坰(jiōng)本是王安石引薦的諫官,王安石極論其罰,使其“謫死”;文彥博言市易法與民爭利,結果被貶為魏州知州……《宋史·本傳》曰:“呂公著、韓維、安石借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己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者也;司馬光,範鎮,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餘力。”王安石不遺餘力排斥異己,幾乎到了“六親不認”的地步。從他為推行新法的角度說,有其可以理解的一麵,但聽不得不同意見,缺乏包容精神,又看出這位鐵腕人物剛愎自用的一麵。這也正是他人格之重大缺陷,他的變法最終失敗及其悲劇命運,也與此不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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