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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節 夾縫求生(1/2)

作者:李道英字數:3816更新時間:2019-09-21 12:09:23

    蘇軾有極高的文學天賦,但他的人生追求,首先不是成為一位文學家,而是要成為一個能夠治國平天下的政治家。他在少年時期,就通過讀石介的《慶曆聖德詩》了解了慶曆新政的概況,對範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這四位慶曆新政中的“人傑”十分敬仰。但慶曆新政失敗後的二十餘年間,無人再提改革之事,蘇軾對北宋中期積貧積弱的社會狀況非常不滿,渴望社會改革。早有“奮勵有當世誌”的蘇軾,在其應製科考試時所進的《策進五篇》中就說:“天下之患,莫大於不知其然而然……有治平之名而無治平之實,有可憂之勢而無可憂之形……其病之所由起者深,則其所以治之者,固非鹵莽因循苟且之所取也。”力勸仁宗勵精圖治,革新政治。但當他為其父守喪期滿,第三次出蜀入京時,正是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輕氣盛的宋神宗啟用已久負盛名的王安石實行“熙寧變法”。

    王安石大刀闊斧進行改革,在政治、經濟、軍事、商業、農業、治安、科舉等各個領域推行一係列新政,而蘇軾與王安石政見不合。他將社會上“有立法之弊”和“有用人之失”的問題歸結於新政本身,並寫下了《上神宗皇帝書》,洋洋萬言,全麵批評新法。他的意見不但沒有被神宗和王安石接受,相反,王安石的圈子裏有人就暗中羅列一些不實之詞彈劾蘇軾。據《宋史·本傳》載:“安石滋怒,使禦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得,軾遂請外。”由於沒有拿到過硬的證據,未能整治蘇軾,但蘇軾已深感處境危險,自己難於在朝廷自安,於是力求放外任。不久,即出為杭州通判。此後又知密州(今山東省諸城縣)、徐州(今江蘇省徐州市)和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由於他對新法不滿,在地方官任上又看到新法所產生的弊端,於是一些批評、譏諷之語,屢見於其詩文。“以詩托諷,庶有補於國。禦史李定、舒亶(dǎn)、何正臣摭(zhí,摘取)其表語,並媒蘖(niè,借事誣陷構罪)所為詩以為訕謗”(《宋史·本傳》)此三人斷章取義,整了蘇軾的材料,以詆毀新法的罪名,於元豐三年(1079)在湖州將蘇軾逮捕,入禦史台獄,欲置之死地。這就是有名的“烏台詩案”。漢代的禦史府中有柏樹,常有烏鴉數千隻棲息於其上。故禦史台又稱“烏台”。由於缺乏過硬的罪證,加上宋神宗的憐愛,連已退休的王安石都說:“豈有聖世而殺才士乎?”蘇軾因此得以出獄。蘇軾於元豐二年八月十八日入獄,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出獄,在獄曆時一百三十天。這次的結案判詞是:“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周安置,不得簽書公事。”團練副使已是閑散官員,又明令他不許辦公,可見處罰還是很重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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