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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節 夾縫求生(2/2)

作者:李道英字數:3816更新時間:2019-09-21 12:09:23

    此後蘇軾又任汝州(今河南省臨汝縣)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神宗死,十歲的哲宗繼位,由神宗之母高太後垂簾聽政。高太後不讚成新法,啟用舊黨,司馬光、呂公著等入朝主政,全麵廢除新法。舊黨認為蘇軾在新政時期遭受誣陷,於是調其入京,頗受器重。“曾未周歲,而閱三官”。不到一年,三次升官,由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再遷翰林學士知製誥。但此時舊黨實行“元祐更化”,全盤廢除新法。作為朝廷近臣的蘇軾,不同意這種做法。他認為新法中的“裁減皇族恩例(限製皇族特權)、刊定任子條式(人才任用)、修完器械、閱習旗鼓(加強武備)”等措施不應廢止,對新法應該“校量利害,參用所長”。這又與司馬光等人產生了重大爭議,受到程頤等人的猛烈攻擊。司馬光死後,舊黨分裂加劇,鬥爭激烈。蘇軾深感自己難在朝廷立足,於是又故伎重演,以臂疾請求出知外郡。遂於元祐四年(1089)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在此後的五年時間裏,他又分別出知潁州、揚州和定州。其間曾兩次被短期調京任職,以元祐七年以後的一段時間出任端明殿學士翰林院學士充禮部尚書,為其平生最高官職。

    元祐八年(1093),高太後死,哲宗親政,變質的新黨上台,章惇、呂惠卿等人執政。蘇軾又被當作舊黨要員加以排斥和迫害。紹聖元年(1094),他們以蘇軾起草詔誥“譏斥先朝(神宗)”“語涉譏訕”的罪名,先後將蘇軾貶到英州(今廣東省英德縣)、惠州(今廣東省惠陽縣),又於紹聖四年再貶為瓊州(今海南省)別駕,到了當時荒僻之至的天涯海角。直到徽宗即位,大赦天下,蘇軾才於靖中建國元年(1101)北歸,不久病逝於常州。

    可見,蘇軾的一生,正好掉在了新舊黨爭的夾縫之中,而蘇軾本人又性情剛直,堅持自己的政治見解。新黨執政,他不苟合,不放棄自己的主張;舊黨上台,他反對全盤否定新法。他不會見風使舵,不願意苟合取容,所以他早晚都是持不同政見者,都處於和執政者對立的地位,備受兩黨的排擠與迫害。

    自古文人多坎坷,但坎坷之多,莫過於東坡。東坡一生宦海浮沉,可謂大不幸;然正因如此,才成全他成為一位偉大的文學家,又可謂不幸中之大幸。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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