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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停戰議貢中安和好。(2)(1/3)

作者:周遠廉字數:7696更新時間:2019-09-22 00:07:31

    開始階段,乾隆帝還礙於麵子,不便立即允貢,有所挑剔,隨後就十分主動願意許封了。早在乾隆五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剛悉孫士毅兵敗之時,乾隆帝即諭告新任兩廣總督福康安,要其在阮惠來關“服罪乞降”時,大加嗬斥,不要立即允降,“使其誠心畏罪輸服,籲請再三”,“方可相機辦理”。②《清高宗實錄》卷1321,頁28,28.第二日,他又降諭軍機大臣:若阮惠“自知傷損官兵,獲罪甚大,懼天朝大舉進剿”,因而差人至關,“悔罪乞降”,福康安、孫士毅宜“示以嚴厲”,“若差人再四籲懇,情詞恭順”,俟奏到時,再相機而行。②他這樣做,顯然是出於兩種考慮,一是慮其有詐,查其是否真心乞貢,二是維護“天朝尊嚴”,不能在兵敗之後立即許和停兵,太傷麵子,所以故弄玄虛,但已使大門略為敞開,為議和允貢提供了一些條件。

    當孫士毅奏正月下旬阮惠差人求降,以其未放出官兵,擲還表文時,乾隆帝提出了允其上表的兩個條件。他於二月二十五日諭軍機大臣:阮惠如果“必欲乞降”,須將被俘官兵先行送出,並將殺害提督、總兵之人縛獻,方可收受其表上奏。著福康安遵旨辦理,待阮惠差人複來懇求時,“如察其情詞實在懇切恭敬,可以允準”。福康安當向其宣諭:阮惠膽敢糾眾,抗拒官兵,戕害提督、總兵大員,其罪甚大。今爾等既已悔罪籲求,本部堂亦不能不據實代奏。

    過了四天,二月二十九日孫士毅的奏折又到,言及二月初九日阮惠又遣官員武輝璞二員,齎表呈進,左江道湯雄拆閱表文,“情詞尚為恭順”,惟以官兵尚未完全送出,故仍予指駁。乾隆帝讀後諭軍機大臣:

    “此次阮惠糾眾,潛出滋擾,致官兵損失,並傷及提鎮大員,是竟得罪天朝,在所難赦。方今國家全盛,帑藏充盈,原不難統兵進剿。現在帶兵大員,諳練軍務、久曆戎行者,亦尚有人。帑項現存貯六千餘萬,即費至三千萬,亦斷不稍有靳惜。且朕辦理庶務,惟日孜孜,亦非老而畏事。惟念安南地方,水土惡劣,向多瘴癘,實不欲以天朝兵馬錢糧,徒靡費於炎荒無用之地,揆之事理,實不值複行大辦。但阮惠得罪天朝,此時雖遣夷目,兩次齎表至關,究難遽允所請。”《清高宗實錄》卷1323,頁41、42.

    乾隆帝此諭講的情況,基本上都是事實。清政府此時,國庫確實充盈,帑銀六千餘萬兩,足夠打兩次平準征回的大戰。大帥阿桂、福康安,大將海蘭察、明亮,等等,皆曾身經百戰,軍功卓著,屢克強敵。因此,真正要進行一次大的戰爭,是有相當雄厚的物質基礎的,人力、兵力、財力、物力,以及將帥,皆不成問題。然而,乾隆帝有鑒於征緬之失利及安南的天時地利與曆史條件,皆不宜再次出兵,故果斷決策停征。然而,阮惠損傷官兵,“得罪天朝”,當然不能因其兩次遣使求貢,就立允其請,還得再等一等。

    乾隆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因阮惠差人送回被俘官兵,他諭軍機大臣:阮惠不敢肆行戕害官兵,收在黎城養贍,現已遵令送出,“尚知畏懼天威”。著福康安檄諭阮惠,曉以平金川、剿台灣之軍威,令其將戕害提督、總兵之人“縛獻正法”。《清高宗實錄》卷1324,頁14、15.

    過了兩天,三月初九日,以孫士毅送到阮惠之表文,“措辭恭順,尚知畏懼悔罪”,“三次乞降”,送回官兵,且聲稱“已將戕害提鎮之人,查出正法”,諭福康安令其向阮惠索要殺提督之人,因其言不足信。一待縛獻,即予代為轉奏朝廷。②《清高宗實錄》卷1324,頁23,34.隨即又諭福康安在檄諭阮惠時,“須於嚴正之中,開以一線之路”,如表文“情詞懇切,立言恭順”,即為其陳奏天子。②。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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