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華供電公司有無責任承擔工商傷責任。
(審判長):原告對本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原告:沒有異議
(審判長):被告對本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被告:沒有異議。
(審判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7條的規定,現在進行法庭辯論。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應圍繞本案爭議焦點,結合法庭調查的具體情況以及適用法律方麵進行綜合性發言。辯論中應當實事求是,在法律範圍內尊重客觀事實,以理服人,不應涉及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和進行人身攻擊,不得重複發表意見,包括不再重複事實、不再重複證據以及質證意見。
(審判員):下麵進行法庭辯論,首先由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針對爭議焦點發表辯論意見。
原告方:…。
(審判員):被告及其代理人是否有辯護意見需要發表?
被告方:…。
(審判員):原告還有無意見發表?
原告方:…。
(審判員):被告有無辯護意見?
被告方:…
(審判員):原告是否還有其他補充意見?
原告方:…。
(審判員):被告對此有無辯護意見?
被告方:…。
(審判員):被告是否還有其他補充意見?
被告方:…。
(審判員):原告對此有無意見?
原告方:…。
(審判員):被告有無新的辯論意見?重複的不用再說。
被告:沒有。
審判長:原告有無新的辯論意見?
原告:沒有。
(審判長):圍繞爭議焦點,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充分的法庭辯論,雙方無新的辯論,法庭辯論階段結束。現在由雙方當事人進行最後陳述,在最後陳述階段雙方當事人可以簡單明確的表明對於本案的處理意見和各自是否堅持訴訟主張的意願。首先,請原告方作最後陳述。
原告方:…。
(審判長):請被告方作最後陳述。
被告方:…。
(審判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規定,判決前能夠調解的可以進行調解。原告,是否同意調解?
原告:不同意。
(審判長):由於原告不同意調解,本庭不再組織調解,合議庭需要對本案休庭5分鍾進行評議。
(審判長和審判員出庭)
(原告被告等人坐在原位)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審判長):;坐下。現在繼續開庭(敲法糙)
(審判長):本庭在合議時充分考慮,進行了認真的評議,並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作出以下結論,現予宣布:經合議庭評議認為:本案經調解不成,根據…………本庭裁決如下。
(書記員):(先站起來)全體起立。
(審判長)(審判長站起來宣判認定的事實,適用法律的各項依據和判決結果):1、
2、
3、
4、對原告的其他仲裁請求不予支持。如不服本庭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15日之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繳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於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xx,審判員:xxx,書記員:xxx。
(審判長):現在宣布閉庭。(敲法槌)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