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金秋送爽。新帝以皇後之禮,聘娶汝南袁氏之女。 漢初,“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 此乃高祖定價。待惠帝納後,換作呂後定價。群臣商定,聘儀用寶馬十二匹,黃金二萬斤。此乃亙古未有之重禮也。從此,大漢天子立後,皆比照“惠帝納後”故事。豪擲黃金二萬斤。 今漢亦如此這般。桓帝立梁瑩為後,亦是黃金兩萬斤,另有雁、璧、乘馬、束帛等,不一而足。此舉,稱“一如舊典”。 換言之。新帝大婚,宜當給袁氏黃金二萬斤。 如今市價。金一斤,值一萬薊錢。黃金二萬斤,便是二億薊錢。區區二億大錢,新帝自當拿得出。 袁氏得此巨款,聲勢一時無兩。前司徒袁隗,司隸校尉袁紹,長水校尉袁術等,“袁氏外戚”府上累日高朋滿座,聲名越發顯赫。 細思極恐。時下洛陽竟有三門外戚:何氏、董氏,袁氏。煌煌兩漢,四百年罕有。 天家皆如此闊綽。可想而知,民間奢侈之風盛行。有少吏年五十,尚湊不足聘禮。酒後嚎啕大哭,引同僚憐惜,慷慨解囊方達成所願。足見娶妻之難。 常聞“捐資助學”,可曾聽聞“捐資助妻”? 馬肅、馬騰父子兩代,家貧無妻,皆娶羌女。亦可見一斑。 此足可說明,薊國先有“鮮卑婢”,後有“倭女妻”,再有“高句麗姬(妾)”。胡女盛行,並非偶然。 《薊法》:民爵五等“大夫”,歲俸二百五十石,受田五頃,受地五宅,可納妾一人。 由鄭玄勘定的《薊法》一出,不知有多少“鬥食佐史”,彈冠相慶,痛哭流涕。尤其是非本國國民,千裏求學薊學壇。學而優則仕,如願入職薊國的少吏,家資不算豐厚,且將將舉家遷來薊國定居,需要花錢的地方實在有很多。薊國雖行高薪養廉,然聘禮亦水漲船高,乃至高不可攀。無法娶妻,可先納妾。然尊卑有別。切不可“亂妻妾位”。 隻需按部就班,由鬥食佐史,晉升為二百石少吏,民爵自然而然,升至五等大夫。便可達成所願。 如此看來。漢胡融合,果是大勢所趨。 現在想來。公孫長姐嫁劉備時,一無所求。自是情深所致。 結親如結盟。門當戶對,協同應對。趨利避害,亦是人之常情。無可指摘。薊王明以照奸。然牽扯到婚姻大事,家長裏短,卻也不便一味強求。常言道:“清官難斷家事。”總歸是“強扭的瓜不甜”。無論對個人,還是家族而言。皆如此。 聘禮多寡,關鍵看娶誰不娶誰。明碼標價,童叟無欺。願者上鉤。 大漢朝“郡國並行,列候次減”。 新帝納後,寶馬十二匹,黃金二萬斤。 薊王聯姻,寶馬九匹,黃金二千斤。 無論多寡,百官皆大歡喜。隻因我主聯姻,穩賺不賠。 左國令士異,終成正果,獲封貴人。國令一職當授予何人。百官各執一詞,並無合適之選。此職需久居深宮,宜親不宜疏。乃薊王近臣。本該由宦官擔任。然薊王宮中並無宦者,故由女官擔任。女師趙娥,乃薊王心中不二之選,可先行繼任。 若有朝一日,趙娥亦“夕入合歡殿,朝出為貴人”,再另行擇選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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