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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城上金烏(1/2)

作者:熏香如風字數:4962更新時間:2019-07-11 23:40:37

    

    前漢時,長安子錢家毋鹽氏(無鹽氏),趁吳楚七國兵起,放債取息,成為關中巨富。

    《史記·貨殖列傳》:“吳楚七國兵起時,長安中列侯封君行從軍旅,齎貸(jī  dài  借貸)子錢,子錢家以為侯邑國在關東,關東成敗未決,莫肯與。唯毋鹽氏出捐千金貸,其息十之。三月,吳、楚平。一歲之中,則毋鹽氏息十倍,用此富關中。”

    話說。七國亂時,長安城中“列侯封君”的封邑,多數遠在關東。而長安卻在關中。遠離封邑,鞭長莫及。列候封君一時難以備齊車馬、兵器,急需籌錢購買。唯有向長安城中子錢家舉債。但因戰局如何,尚難判斷。長安子錢家,擔心關東一旦失守,列侯封君的封邑,便會化為烏有,難以收回貸款。故不願放貸。

    唯毋鹽氏,審時度勢。以為大漢立朝已過五十載,初期雖也發生過異姓王叛亂,但很快便被蕩平。加之秦末漢初,戰亂不休,人心思定,叛亂不得人心。故此次同姓王之亂,亦必敗無疑。理應抓住千載難逢之機,大賺一筆。然表麵上卻裝作和其他子錢家一樣,對戰爭前景很不樂觀,一再向舉債者言明:戰爭何時結束尚難預料,風險無法控製。除非肯出高利,否則絕不出借分文。

    列侯封君,急於領兵平亂,於是紛紛以十倍利,從毋鹽氏處,共借得一千萬錢。巨債壓身,如何能不發奮。僅三個月,便蕩平七國之亂。列侯封君紛紛還款,毋鹽氏因此富埒關中。一千萬錢,三個月完成小目標,賺它一個億。

    用後世的觀點來看。以毋鹽氏為代表的長安子錢家,便是妥妥的銀行家的雛形。

    尤其對風險和獲利的認知,幾乎與後世銀行家別無二致。即:風險與收益成正比。

    子錢家,與一般高利貸者最大的不同。便是他們處於行業內的頂端:隻向列侯封君放貸。如此,再想漢文帝四年,“(河陽)侯(陳)信坐不償人責過六月,奪侯,國除”。當可知,河陽侯陳信,必是向長安子錢家舉債未償,故而被奪侯除國。此事亦足見,子錢家勢大。絕非一般商賈。

    前漢時如此,今漢亦如此。隻是子錢家,也和勳貴一起,從長安搬到了洛陽。

    然,今漢不同前漢。列候隻坐享其成,無治國理政之權。故洛陽子錢家,開始向次一等的勳貴豪強放貸。

    劉備的貲庫,亦有此功能。然卻麵向全部國民。且多是低息,甚至無息貸款。別說十倍利,便是十取一(10%)的利息,都沒有過。最高不過千取五(5‰)。

    正因子錢家暴利。先帝將賣官鬻爵得來的大量錢幣,暗中放給洛陽子錢家。攫取豐厚利潤。記錄銅錢筆筆去向,契約、券書的《子錢集簿》,便握在張讓、趙忠之手。

    封諝笑道:“諸大人死到臨頭,還未醒悟。可知累日來,有多少洛陽權貴,暗地奔走。太皇董太後、太皇竇太後、何太後處,苦主盈門。皆為……”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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