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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義高於律(2/2)

作者:熏香如風字數:4916更新時間:2019-07-28 14:37:44

    裏魁、亭長、邑宰,皆交由郭嘉招募。郭嘉天縱奇才。治區區一縣,百裏之地,何其易耳。話說,龐統初投劉先主,被任命為耒陽一縣之令,彼情彼景,亦如此這般啊。

    誠然。之所以政通人和,與宋奇的神上使身份,亦大有幹係。此時的黃巾眾,早已蛻變成一個半軍事化的組織。令行禁止,渠帥之命,不可違。轉為軍民屯田,既保留了原先隸屬,又得安身立命。何樂而不為。

    黃巾屯田,著實是一著妙棋。

    三縣既定,潁川亦安。

    五長公主湯邑中,位於豫州者,隻剩汝南郡陽安一縣。數縣相距不遠,快馬半日往來。即便異地辦公,亦無不可。於是攜五百黃巾衛,宋奇、郭嘉,擇日啟程,南下陽安。陽安縣,曾三為陽安侯國。“徙封大國,為陽安侯”,僅此一句,便知陽安曾富可敵國。

    封為長公主湯邑,自在情理之中。

    與潁川三縣不同。汝南郡中,除去黃巾餘部,還有一部宗賊,實力強悍。

    “此人名喚李通,字文達,小字萬億。年方十九。”麾下黃巾別帥,這便將汝南諸情,娓娓道來。

    李通,江夏平春人,以遊俠聞名於江汝之地,趁黃巾大亂,和同郡人陳恭起兵於朗陵,少年多附之。時有宗賊周直,眾兩千餘戶,與陳恭、李通,外和內違。李通欲殺周直而陳恭難之。知陳恭無斷,李通乃獨定策,置酒會,趁酒酣殺之。眾人大驚,李通誅其黨帥,盡並其營。後陳恭妻弟陳郃,殺陳恭而據其眾。李通怒而興兵,破陳郃營寨,斬陳郃首級祭奠陳恭。時汝南大饑,李通傾家蕩產賑災救民,與士平分糟糠,眾皆爭相歸附,至此後,盜賊皆不敢來犯。

    “此乃豪傑。”郭嘉言道。

    “李通立營何處?”宋奇又問。

    “安昌城中。”

    成帝河平四年(前25年),於朗陵縣西北立安昌侯國;綏和二年(前7年),東北境又建陽安侯國。今漢省安昌入朗陵。

    換言之,若去陽安,當經李通大營。

    “李通與黃巾關係如何?”郭嘉忽問。

    別帥言道:“與大帥吳霸,頗有仇怨。”黃巾渠帥之下,稱“大帥”。大帥之下,稱“別帥”。如此說來,吳霸實力不弱。或亦有數萬之眾。

    “卻不知李通此人,是否願降。”宋奇言道。

    “明廷無需多慮。且容我入城相勸。”郭嘉毛遂自薦。

    宋奇大驚:“奉孝乃王佐之才,豈可隻身涉險。”

    “無妨。”郭嘉笑道:“李通此人,忠義雙全,大義獨斷。起兵朗陵,乃不得已而為之。亂世之中,能保一方百姓。且與士平分糟糠,又豈會害我一介書生。明廷且安心,此去即便無成,亦性命無憂。”

    “如此,有勞奉孝。”宋奇仍不忘叮囑道:“若事不可為,宜當速歸,切莫強求。”

    “遵命。”郭嘉這便領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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