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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 鐵壁鏵嘴(1/2)

作者:熏香如風字數:4876更新時間:2019-08-22 08:36:25

    

    “漢法,諸侯各起邸第於京師也。”“天下郡國百餘,皆置邸京師。謂之百郡邸者,百郡總為一邸也。”注日:“在百餘郡邸之中,還有一個百郡總邸。”

    諸侯王邸,俗稱“國邸”。前漢時,乃為諸侯王個人出資所建,其產權當歸屬諸侯王家所有。然今漢,諸侯官邸多為朝廷自建,產權歸漢廷所有。由大鴻臚掌管。國邸,專設邸長、丞、及一眾屬吏管理。史載:“典客,秦官,掌諸侯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及郡邸長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為大行令。初置別火。王莽改大鴻臚曰典樂。初,置郡國邸屬少府,中屬中尉,後屬大鴻臚。”

    邸長、丞,主邸中事宜,比幹石至六百石俸。與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並屬大鴻臚。今漢初,光武裁減機構,省並郡邸長丞等官吏,轉由“令郎治郡邸”。《後漢書·百官誌》有載:“右屬大鴻臚。本注日:承秦有‘典屬國(主管屬國的秦員,秩二千石,另主蠻夷事務)’,別主四方夷狄朝貢侍子,成帝時省並大鴻臚。中興(光武)省驛官、別火二令、丞,及郡邸長、丞,但令郎治郡邸。”

    至此,郡國在京邸舍,皆由鴻臚寺遣郎官掌管。郎官秩四百石。除此之外,郡、國亦遣幹吏一員,駐守京中邸舍,稱“守邸丞”,省稱“守邸”或“守丞”。

    時下,國邸雖歸朝廷所有,然自桓靈以來,賣官鬻爵,大行其道。諸侯無子、因罪除國者,眾。故無主國邸,亦可自由買賣。時下國邸,不僅提供上計使團等,國中在京官吏飲食起居,且還兼具代辦國事、囚禁流犯等,諸多功能。正因地位特殊,故郡、國皆耗費巨資,年年維係。

    劉平欲入京供職,常駐洛陽。便欲官拜“守丞”,居於薊邸,為薊王上下奔走。

    薊邸,乃先前薊王花費重金,購前渤海國邸改造。待王美人貴子新封勃海王,又轉贈王美人貴子。再擇函園官堡內空置宅院,新置薊邸。

    薊王外出,太妃監國。此乃祖製,並無不妥。任命國中官吏,亦與禮法相合。隻需告知左右國相,走既定程序即可。依律,委任國中大小官吏,皆需由二位國相上報少府,再由中書令,轉呈薊王批複。若(薊)王外出,或王年幼,則由垂簾稱製的太妃全權代理。

    此,亦是祖製。

    薊王乘座艦,巡視國境,外出未歸。書報南宮披香殿少府署寺,中書令遂發六百裏,轉呈薊王當麵。

    泉州港,三足踆烏號。

    三足踆烏縮小簡化版,類後世“海鶻船”。此船頭低尾高,前大後小,如海鳥狀。舷下左右置浮板,形如鶻翅,其船隨風浪漲跌,無有傾倒,背上左右張生牛皮為城,牙旗、金鼓如戰船之製。號稱“鐵壁鏵嘴”。船首舷部裝有防護鐵板,水線以下暗置鏵嘴,可衝犁敵船。

    後世海鶻船,長不過十餘丈。遠不及三足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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