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稟主公。臣與中丞,不謀而同。”右相持芴跽奏。
薊王遂問:“莫非,右相乃欲改客籍乎?”
“主公,且聽臣一言。”右相耿雍,總領國政多年。論治國,朝堂無出其右。這便將心中所想,娓娓道來:“如中丞所言。凡我十三州流民,舉家來投,無有不納。戶戶得宅一棟,田一頃。牛馬機關俱全。且主公有令,可分期償還。譬如主公少時,陷地除石,得美田百畝。皆是樓桑宗親,代為庸耕。論耕植,下無有比漢人者。故客庸國中四百城港,多為四裔。非我漢民。故論客籍,亦多循此例。此其一也。”
耿雍此言,乃向儒宗委婉道明,胡人不善耕田。為爵民之家庸耕者,多是國中齊民。齊民之家,本就是稅賦所出,故無需另行征繳。自不在客稅之列。
“右相之意,所謂客稅,乃據‘客籍’而征。”薊王這便領會。
“主公明見。”耿雍又道:“客籍,出於診籍。如子弟行學,病而求醫,訴訟庭前,皆多有不便。宜當增改之。且國宅價高,足錢販得,非客庸能及。若征客稅,或滿十載。可比齊民,先居後償。於國於民,皆有大利。此其二也。”
薊王麵色稍霽:“征稅十載,可比齊民。”
“然也。”耿雍再接再厲:“客稅,分‘客庸’與‘遊客’,為三也。”征稅的目的,乃為區分,客庸和遊客。
細思右相所言? 國老亦紛紛讚同。
“十載太長? 三五載為宜。”薊王言道。
“主公明見。”耿雍振奮。
“敢問右相,當如何征之?”儒宗求問。
“如田賦、芻稾稅、算賦、口賦、市租、假稅、海租、工稅、貲賦、算緡、關稅等? 皆與齊民比同。”耿雍答曰:“有則征之? 無則毋征。名下無田,則毋田賦。家無幼子? 不征口賦。家無餘財,亦無貲賦。如此這般。”耿雍已有定計。
“若為入籍。老臣? 實無異議。”儒宗改弦更張。
“熙熙攘攘? 利來利往。”薊王對加賦,何其慎重:“如先賢所言:‘吾國者,衢處之國也,遠秸(遠服? 注①)之所通? 遊客蓄商之所道,財物之所遵。’樓桑五缺,遊人如織,車馬不絕於道。來有所自,去有所由。故成通邑大都。亦如鄭公所言? 客庸乃助我也。客稅之征,但憑所欲? 不可強為。”薊王之意,客稅與入籍綁定。若有意入籍? 則征之。若不欲入籍,則不征。斷不可強求。
聞此言? 國老無不動容:“主公? 明見。”
窺一斑而知全豹。君王之日常? 絕非家長裏短,得過且過;無所事事,碌碌無為。混吃等死耳。治國、治民、治臣、治宮。無論就藩國中,征戰四方,接人待物,處世為人,育女教子,和睦宗親。運籌帷幄,決勝千裏。事無巨細,皆需麵麵俱到。
朝廷一場客稅之辯。雙方各執一詞,唇槍舌劍。
君王一日常,何處不華章。
故有人言,如此這般,從未得見。
幸有薊王,可窺一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