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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2 韋寶要親自動手了】(2/5)

作者:軒樟字數:19186更新時間:2019-10-04 23:58:48

    早期由於前線地區要用糧食付稅,鹽商會在邊境地區擁有自己的土地。

    1492年,明廷宣布用銀兩支付,鹽商從北方地區變賣土地離開。

    明王朝由於不能動員地方資源為其目的服務,導致其統治全麵削弱。

    明廷失敗原因起源於其君臣盲目地執行明王朝建立者製定的總計劃。

    一旦先例確立起來,即使有的並不合理,他們不願意也無力加以改變。

    在明王朝統治後期,雖然已經發現了很多祖製存在不足,但是明廷未采取任何措施加以改進。

    同時,看來並無任何其他候補體係取代它。

    張居正曾經革除過許多弊政,但張居正在位時間並不久,隻有十年不到功夫,張居正一死,又全部複原,甚至變本加厲。

    所以大明這條船一直在朝著壞的方向推進。

    在宦官催促的影響下,皇帝通常在舊的供應商品之外,命令進貢新品種。

    從理論上說,新增加的物品應該從供應地區所承擔的土地稅中扣除,而實際上,明廷常常“忽視”扣除,有關地區必須毫無補償地進貢。

    而且,先例一開,除非撤銷,有關府縣就必須維持、繼續。

    明廷變成一種張開血嘴的龐然大物,迅速吞沒了全國的額外生產。

    它所設置的宗人府,是成千上萬人的“食堂”。

    在一定程度上,明廷也變成了消費品的分配中心。把各種各樣的供應分配給貴族家庭和政府官員。

    這樣,明政府就進一步把國家頂層的購買力取消了,私人商業沒有什麽發展的機會和餘地了。

    明代官僚反對改變國家的農業大國形象,不願意去進行任何發展實驗;這種情況可以說明他們那個時代的政治觀念和思想觀念,是缺乏獨創性的。

    在15世紀早期設置的漕運體係及其附屬機構,盡管存在著不足,仍然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在16世紀,這個體係由於僵化,其中許多設置明顯過時了。

    到該世紀末和17世紀早期,明代官員明顯落後於時代的發展了。

    他們管理國家的思想觀念和現實之間的斷裂,再不能以技術補救來解決了。

    根本原因在於,他們的思想沒有活力,已經僵化了。

    從茹毛飲血開始,直到火的發現以後,人類才開始進入熟食階段,而鹽作為一種調味品進入人類的生活,實際是較晚的事情。

    直至夏朝,鹽還是一種僅限於貴族享受的奢侈品。到了商代,鹽才為人們所了解,人們甚至用鹽來治療疾病,“以鹹養脈”。

    周之後,鹽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必需品,“無鹽則腫”。

    食鹽作為烹飪的核心原料,《漢書》則稱之為“食者之將”。

    在傳統農業社會,雖然大部分生產和生活資料都能自給自足,但鹽卻必須從外界獲得,不像糧食,隻要有土地和水,就能生產。

    在2000多年的中國曆史中,食鹽對個人是重要的,但對帝國更加重要。

    換言之,帝國財政就建立在每個人的舌尖之上。

    夏商周三代之時,中國還沒有完全進入國家階段。

    周以降,鹽作為一種重要的特殊商品引發了一係列政治變革。

    依靠民眾供養的貴族迅速發現了這一寶貝,於是周天子開始設立鹽官。

    春秋戰國作為中國的黃金時代,政治經濟文化都走向早熟,隨著鹽的普及,鹽的來源日益廣泛,以崤山、潼關為界,東麵以海鹽為主,西麵以岩鹽和池鹽為主,南方則多為土鹽。

    四川自貢以井鹽而聞名,江南甚至以鹽城命名。

    在列國競爭的背景下,產鹽的地區和國家依靠這項自然資源大發橫財。

    與此同時,一些商人也依靠鹽而平地暴富,如猗頓就依靠販賣河東池鹽,成為春秋時期第一代富可敵國的大鹽商。

    到了春秋中期,法家崛起,提出“利出一孔”思想的管仲率先在齊國對食鹽實行官方專營,開了中國曆史上長達2000多年的食鹽財政之先河。

    “量其重,計其贏,民得其七,君得其三”。

    奪私有為官有,變稅收為壟斷,官府的壟斷權力從政治延伸到經濟領域,財政汲取能力大大增強,巨額財政利益達到了富國弱民抑商的多重效果。

    《管子·海王篇》中說,國家征房屋稅,人們會毀掉房屋;征樹木稅,人們會砍掉樹木;征六畜稅,人們會殺掉牲畜;征人口稅,人們會拒絕生育。

    隻有國家壟斷食鹽,人民才無法逃避。因此,鹽就成為最理想的稅收工具。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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