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也進入台灣北部。
此時的大明王朝不說岌岌可危,可能還不至於,但已經在下滑的快車道上麵了,四麵都是問題,內部更是問題重重。
這些都和韋爵爺沒有太多關係,韋爵爺也沒有起到什麽影響力。
不管是朝堂上的話語權,行政權,還是在地方上的軍事實力,韋寶都隻能改變很小的區域,對整個大局沒有多少影響。
不過韋寶在朝堂有一項優勢,不是依靠他的老丈人英國公張維賢,而是依靠他所控製的禦史衙門都察院和大理寺衙門。
這兩個衙門的官員,九成以上都是韋寶弄出來的。
這時候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誰弄出來的官,誰帶入官場的,誰就是這個人的宗主。
所以韋寶雖然才十五歲,還得過兩個月才到十六歲,但韋寶底下的門生已經有兩三千人之多了。
這些新上來的人,也還是屬於舊式官僚。
而韋寶直接控製的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的地方官與軍官,則全部出自天地會。
都察院和大理寺之所以不安揷太多天地會的人,主要還是因為在京城,審查的太嚴格,弄太多不是本衙門子弟的人進來,太惹眼。
地方官就要寬鬆一些。
在韋寶看來,京官和地方官當中,還是地方官更加重要。
地方官和京官,也說不上誰比較有優勢,有人想當京官,而有人卻想當地方官,都有。
1622年,大明朝廷為了讓張鶴鳴經略遼東,升他為太子太保,又賞賜給他尚方寶劍,並且皇帝親自給他送行。
張鶴鳴迫於無奈,隻得出發,在路上磨磨蹭蹭的走了大半個月。
後來他上書朝廷,表示自己年老體衰,請求辭官回家。
張鶴鳴原先擔任兵部尚書,是正二品。後來朝廷封他為太子太保,從一品,這顯然是升了官。
他手上還有尚方寶劍,可以說是恩寵非常了,但他為什麽不願意去地方做官。
清朝乾隆下江南時,曾召見浙江道員羅源浩。
乾隆對他印象不錯,就想把他調到京城做官。
羅源浩雖然口頭答應,但是卻麵有難色,後來就把他留在了地方。
羅源浩當時屬於地方官,他為什麽不願意去做京官。
古代文人,學而優則仕。
但是,在做官上麵,又有兩個選擇,一種是做中央係統的官員,是為京官。
一種是離開中央,到各地方去做官,是為地方官。
明清兩朝的科舉製度,狀元、榜眼、探花直接留在中央,授予官職。
剩下的進士,則要繼續考試,合格的進入翰林院繼續學習,是為庶吉士。
三年期滿後,還要考試,合格的留在京城,授予官職。
不合格者,則發配到地方做知縣。
顯然,在朝廷看來,京官比做地方官有前途。
那麽,在明朝和清朝時期,京官和地方官相比,有哪些優劣呢?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