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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三十二章 轟動(1/3)

作者:幸福來敲門字數:7336更新時間:2019-06-30 19:17:30

    董子就是漢代大儒董仲舒。..

    就是曆史課本裏‘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董仲舒。但董仲舒沒這麽過,他的原話是‘推明孔氏,抑黜百家’。

    漢武帝落地到實處的,則是‘罷黜百家,表章六經’。

    見弟子們議論紛紛,林延潮一敲石磬,堂上又安靜下來。

    林延潮道:“非董子,無我儒學之今日,但朱子認為董子沒有繼承孟子之學,不足以承道統。但吾卻以為董子之學,在於儒法合流!”

    儒法合流!

    這一聲猶如一記鍾聲,響在眾士子們心底。

    “法家尊權,儒家尊君,此兩家相合之道。故而董子以春秋大一統,取儒法兩家之共識。”

    這話怎麽解釋?

    孔子曾過,下有道,禮樂征伐自子出。

    荀子有言,隆一而治,二而亂。

    韓非,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三派學都支持下共主,中央集權,所以董仲舒取儒法兩家共識,創立春秋大一統的學。

    兩千年來,國人共尊一個中華。如後來人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是董仲舒的大一統思想深入人心。

    “於儒法兩家禮治法治之分歧,董子則以德主刑輔,春秋決獄合之。”

    董仲舒是如何處理儒法合流?就是求同存異的辦法。

    儒法兩家看似南轅北轍,但也有共通的地方,那就是尊君尊上尊尊,董仲舒用春秋大一統的學,先達成一致。

    這是順應兩家人心之舉,兩家對此都沒有爭議。

    之後的存異,就是化解兩家分歧,儒家主張禮治,法家主張法治。

    當年晉大夫趙鞅鑄刑書,頒布刑法,孔子嚴厲批評此舉道,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孔子主張是,國家不要刑法,實行禮治,原因在於刑法不可為人所知,就能保持威不可測的態勢。

    禮治法治就是儒法兩家最根本分歧。

    為了消除這等分歧,董仲舒提出了德主刑輔之論,那就是國家禮治為主,再以法治輔之。用禮儀教化,用法律禁止。這與荀子所提倡禮以定倫,法能定分的學,一脈相承。

    董仲舒還提出就算真正要用刑法時,也要依據春秋大義來進行定罪。

    德主刑輔等於,儒法兩家各自妥協,達成了共識。

    但董仲舒卻是否定了孔子純以禮治,不進行法治的儒家經義,故而董仲舒‘德主刑輔’被時人稱‘新儒學’,被不接受之人認為,這根本上就是篡改儒家學。

    畢竟經義上已不是孔子原先提倡的原貌,可事實上下百姓,以及儒生們也漸漸接受國家用刑法為度,禮儀教化的模式,董仲舒的變革可謂與時俱進,他的大一統,德主刑輔學,一直延續兩千年。

    “從孔子,至子貢,子夏,至荀子,至董子,再至龍川先生心水先生,一脈相承,這就是我事功學之道統!”

    最後林延潮一錘定音。

    在場士子無不擊節讚歎,眾人都是第一次聞此學,都是流露出朝聞夕死的神情。

    吾聞道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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