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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以卑處尊之道(2/2)

作者:狼心蒼蒼字數:4144更新時間:2023-10-26 02:45:46

    為什麽前麵說「可名於小」,這裏又說「可名於大」了呢?到底是大還是小?「可名於小」指不枉自稱大,不自覺了不起,有功不居,把自己當普通人。「可名於大」指這樣做一定會被民眾擁戴,會成為社會的領袖,被民眾擁戴的領袖,能說是「小」嗎?

    大與小是相對立的,如果你忘記了自己,隻想著天下的人,你就大;反過來,你隻想著自己,忘卻了天下人,你就小。一心為長反為小,無心為大反成長,個中滋味,值得深思。

    這不是繞口令,也不是在講辯證法,而是說明了作為權力者,他的職責在哪裏,人們為什麽要供養權力者,授給他權力與地位。

    用《道德經》其他章節的話來描述大小之辯,是這樣的:

    (1)天長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退起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不以其無私與?故能成其私。(《道德經》第七章)

    (2)居善地,心善淵,予善天,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道德經》第八章)

    (3)故貴為身於為天下,若可讬天下矣;愛以身為天下,如可寄天下。(《道德經》第十三章)

    (4)不自是故彰,不自見故明,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長。夫唯不爭,故莫能與之爭。(《道德經》第二十二章)

    (5)必貴而以賤為本,必高矣而以下為基。(《道德經》第三十九章)

    (6)受邦之垢,是謂社稷之主;受邦之不詳,是謂天下之王。(《道德經》第八十章)

    以大為小,以尊為卑,並不是說作為地位高的人要夾起尾巴來做人,而是指他們做的事情都是普通人不願做的,地位低的人都討厭的。故說他「可名於小」。

    老子總結這一章道:「是以聖人之能成大也,以其不為大也,故能成大。」這與「不以其無私與?故能成其私」完全一個意思,隻是表達方式不同而已。

    注:

    王弼本本章為:大道汜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為大。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12),上卷,頁84至85。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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