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隔膜(1/3)

作者:魯迅字數:6584更新時間:2019-09-21 04:50:56

    清朝初年的文字之獄,到清朝末年才被從新提起。最起勁的是"南社"(2)裏的有幾個人,為被害者輯印遺集;還有些留學生,也爭從日本撤回文證來(3)。待到孟森的《心史叢刊》(4)出,我們這才明白了較詳細的狀況,大家向來的意見,總以為文字之禍,是起於笑罵了清朝。然而,其實是不盡然的。

    這一兩年來,故宮博物院的故事似乎不大能夠令人敬服(5),但它卻印給了我們一種好書,曰《清代文字獄檔》(6),去年已經出到八輯。其中的案件,真是五花八門,而最有趣的,則莫如乾隆四十八年二月"馮起炎注解易詩二經欲行投呈案"。

    馮起炎是山西臨汾縣的生員,聞乾隆將謁泰陵(7),便身懷著作,在路上徘徊,意圖呈進,不料先以"形跡可疑"被捕了。那著作,是以《易》解《詩》,實則信口開河,在這裏犯不上抄錄,惟結尾有"自傳"似的文章一大段,卻是十分特別的--"又,臣之來也,不願如何如何,亦別無願求之事,唯有一事未決,請對陛下一敘其緣由。臣……名曰馮起炎,字是南州,嚐到臣張三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此女名曰小女,年十七歲,方當待字之年,而正在未字之時,乃原籍東關春牛廠長興號張守忭之次女也。又到臣杜五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此女名小鳳,年十三歲,雖非必字之年,而已在可字之時,乃本京東城鬧市口瑞生號杜月之次女也。若以陛下之力,差幹員一人,選快馬一匹,克日長驅到臨邑,問彼臨邑之地方官:"其東關春牛廠長興號中果有張守忭一人否?"誠如是也,則此事諧矣。再問:"東城鬧市口瑞生號中果有杜月一人否?"誠如是也,則此事諧矣。二事諧,則臣之願畢矣。然臣之來也,方不知陛下納臣之言耶否耶,而必以此等事相強乎?特進言之際,一敘及之。"這何嚐有絲毫惡意?不過著了當時通行的才子佳人小說的迷,想一舉成名,天子做媒,表妹入抱而已。不料事實結局卻不大好,署直隸總督袁守侗擬奏罪名是"閱其呈首,膽敢於聖主之前,混講經書,而呈尾措詞,尤屬狂妄。核其情罪,較衝突儀仗為更重。馮起炎一犯,應從重發往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俟部複到日,照例解部刺字發遣。"這位才子,後來大約終於單身出關做西崽去了。

    此外的案情,雖然沒有這麽風雅,但並非反動的還不少。有的是鹵莽;有的是發瘋;有的是鄉曲迂儒,真的不識諱忌;有的則是草野愚民,實在關心皇家。而運命大概很悲慘,不是淩遲,滅族,便是立刻殺頭,或者"斬監候"(8),也仍然活不出。

    凡這等事,粗略的一看,先使我們覺得清朝的凶虐,其次,是死者的可憐。但再來一想,事情是並不這麽簡單的。這些慘案的來由,都隻為了"隔膜"。

    滿洲人自己,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奴才",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9),特地優待,賜以嘉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數等。奴隸隻能奉行,不許言議;評論固然不可,妄自頌揚也不可,這就是"思不出其位"(10)。譬如說:主子,您這袍角有些兒破了,拖下去怕更要破爛,還是補一補好。進言者方自以為在盡忠,而其實卻犯了罪,因為另有準其講這樣的話的人在,不是誰都可說的。一亂說,便是"越俎代謀",當然"罪有應得"。倘自以為是"忠而獲咎",那不過是自己的糊塗。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