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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從宋與遼夏金簽訂的幾個和約說開去(2/5)

作者:桑希臣字數:15324更新時間:2019-09-21 05:55:04

    @@慶曆和約虛假的宗主光環

    宋與西夏的關係可稱得上“剪不斷,理還亂”。自李繼遷起,夏就一直在宋、遼之間周旋。宋夏之間則征戰不休。真宗景德二年(1005)春,宋廷在同李繼遷長期進行戰爭後,決心對西夏實行罷兵息民,以財貨爵祿籠絡西夏統治者,並主動向夏主李德明提出了媾和條件:“許德明以定難軍節度、西平王;賜金帛緡錢各四萬、茶二萬斤;給內地節度俸;聽回圖往來;放青鹽禁,凡五事。而令德明納靈州土疆,止居平夏;遣子弟入宿衛;送略去官吏;盡散蕃漢兵及質口;封境之上有侵擾者稟朝旨,凡七事。”即宋保證做到封李德明為王、予以金帛緡錢等五項,同時要求李德明以歸還靈州、遣子弟宿衛等七條作為交換條件。李德明同意了其中大部分條件,“惟以子弟人質及納靈州為難”,因此,真宗也就取消了向西夏開放青鹽的禁令。經過多次討價還價,最後雙方求同存異,於景德三年九月,正式簽訂了和約。

    到明道元年(1032),元昊建立夏朝(宋稱為西夏),戰亂又起。西夏人覬覦中原的富饒,因此,不斷向元昊南興兵襲擾,甚至攻城略地。然而,元昊在對宋戰爭中雖然屢戰屢勝,但由於是小國寡民,人力、物力有限,連年的戰爭給老百姓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和災難,史稱:“死亡創痍者相半,人困於點集,財力不給,國中為十不如之謠以怨之”。在此情況下,為了鞏固新建的封建權利,不如乘戰勝之威,以勝利者的姿態,向富裕的宋朝提出締結和約,通過談判,從中撈到經濟上的好處。因此,在三川口之戰獲勝後,元昊就向延州守將範仲淹作出和平姿態,他一麵“使人於涇原乞和”,同時又釋放宋塞門砦主高延德,讓他回到延州,轉達其希求和平的願望。範仲淹也希望通過談判解決問題,提出但元昊必須同意宋方提出的要求。他寫信給元昊,要求其取消皇帝稱號,依舊向宋稱臣納貢。否則,隻有繼續戰鬥下去,元昊因又取得了好水川的勝利,態度強硬,談判失敗。龐籍知延州後,宋政府處境艱難,曾密令龐籍尋求媾和途徑,“會帝厭兵,因招懷之,遣籍報書”。慶曆二年(1042)九月爆發的定川砦之戰中,宋朝又遭失敗,西夏因“久不通和市,國人愁怨”,也感到戰爭難以繼續下去,於是雙方恢複了和談。次年,元昊派六宅使伊州刺史賀從勖與文貴到汴京(今開封市)進行和談,西夏方麵堅持元昊“稱男邦泥定國兀卒上書父大宋皇帝,更名曩霄而不稱臣”,未得到宋朝同意。接著,宋仁宗派邵良左、張士元、張子奭、王正倫前往西夏首都興慶府商議,“且許冊為夏主”,元昊仍不肯讓步,和談未能取得進展。元昊再派如定、聿舍、張延壽、楊守素到汴京繼續談判。雙方你來我往,經過一年的討價還價,最後求同存異,和約終於成立。

    宋夏和約議定後,元昊向宋進“誓表”(接受議和的保證書),而宋仁宗也給元昊頒降了“誓詔”。同年十二月,宋朝派員前往西夏冊封元昊為夏國主,賜“夏國主印”,至此,完成了宋夏和約的全過程。

    宋夏和約的主要內容,根據《長編》《宋史》等有關史書的記載,大體上可以歸納為以下六條:一、夏主對宋稱臣,奉正朔(指循奉宋朝所頒曆法);二、宋帝冊封元昊為夏國主,並承認西夏現有領土;三、宋歲賜夏銀七萬二千兩,綿帛十五萬三千匹,茶三萬斤。總數為二十五萬五千兩、匹、斤;四、置榷場於保安軍(今陝西誌丹)及高平砦(宋屬鎮戎軍,在今寧夏固原)但不通青鹽(即西夏青鹽不得遠銷宋境);五、雙方以前所俘軍民各不歸還,今後如有邊人逃亡,不得越界追逐;六、兩國邊境劃中為界,界內聽築城堡。這六條主要內容,除了第四條對雙方有利,西夏均獲得了最大好處,尤其是第三條,宋朝付出了較大的代價。這個代價換取了什麽呢?西夏對宋稱臣,奉正朔,這一點對宋沒有任何實際上的意義和價值。因為西夏名義上雖然對宋稱臣,但他們在實際上照樣稱帝,國號大夏,設置州郡,“自置官屬”,一切同宋朝幾乎沒有差別。正如韓琦、範仲淹所指出:“(元昊)所獲者大利,所屈者虛稱……元昊帝其國中自若也。”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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