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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古今一也(1/2)

作者:熏香如風字數:4258更新時間:2021-01-27 05:46:44

    因何將海外十洲之地,皆分封子嗣。隻因,唯薊國崇尚《荀子》,行“內聖外王之道”。

    唯薊王子嗣,自幼言傳身教,方能將薊國之一切先進便利,放之四海而皆準。此乃薊國共識,毋庸置疑。

    尤其荀子,『製天命』、『性本惡』、『法後王』。深入薊人心。

    薊王諸多行事。皆可,以“法後王”概括。

    先論荀子“法後王”者,乃太史公司馬遷。《史記·六國年表》:“《傳》曰:‘法後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變相類,議卑而易行也。”

    “法先王”與“法後王”,乃儒家不同派別,之政治主張。“先王”指上古帝王:堯、舜、禹、湯等。先王德政,典籍多有記載。如堯禪於舜、舜選賢能、大禹治水、商湯伐桀、武王伐紂等。

    素王孔子、亞聖孟子等儒家先賢,對“先王”皆推崇備至,或言傳身教;或“言必稱堯舜”。荀子遂將“法先王”,概括為儒家治世之本。自漢武大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學遂成封疆王朝,二千年之正統。“法先王”亦為曆代王朝。奉為金科玉律,凡國有大事,皆要歸本溯源,從“先王”處,尋求解決之道。

    誠然。儒家“法先王”,亦非墨守成規。《禮記?樂記》雲:“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

    與“法先王”相對應,便是“法後王”。“法後王”乃荀子提出。指“取法今王”。荀子認為:“故尊聖者王,貴賢者霸,敬賢者存,慢賢者亡,古今一也。”言下之意,先王的禮樂製度,代代相傳。故後王之法,實為上古聖王之跡。於是,“法後王”即“法先王”。前後傳承有序。

    荀子門生韓非子,又進一步提出“尊今王”:“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韓非子認為,應當因地製宜,因時化育,製定國策。斷不可,食古不化。對“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法先王”之說,並不以為然。

    荀子“法後王”與韓非子“尊今王”,最大不同。便在於,荀子以為,“古今一也”。後王之政,乃先王之跡。古今王者,傳承有序。

    而韓非子以為,“治世不一道”。於是“國不法古”。今時王朝,無需效仿古代。斬斷了古今之聯係。

    正因如此。荀子雖屢遭非議,言其“儒法合流”。然荀子乃出儒家門下,天下無有異議。

    韓非子,“無君無父(注①)”,必是法家無疑。

    於是乎。凡新朝創立之初,皆效法家“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輕裝上陣,革弊除積,所向披靡。然待穩坐江山,皇位傳承有序。卻又紛紛,“尊聖敬賢”。極力尋求並佐證,王朝更迭之正統。國策亦由“治亂用法”,漸向“治世用儒”,悄然轉變。以求達到二家平衡:“儒法合流”。便是所謂“儒皮法骨”。

    於是才有,後人慨歎。“嚐謂三代以下之天下,非孟子治之,乃荀卿治之。”

    再看薊王行事。

    無論《二十等爵》、《圩田製》、《編戶齊民》,皆出“先王之法”。然薊王並未墨守成規。而是因地因時而變。《二十等爵》,權力與義務,相匹配。《圩田製》,允許先行舉債,分期償還。《編戶齊民》,分戶而不析產。諸如此類。薊王之法,實為先王之跡。故“法後王”即“法先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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