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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 金作贖刑(1/2)

作者:熏香如風字數:4602更新時間:2021-02-07 18:11:05

    等不及月初朔望大朝。

    數日之後,三司會審已畢。上呈朝堂,天子遂專開朝議。

    正如不其侯伏完所料。

    三司將曹孟德所陳,淮泗諸國,謀逆鐵證。以‘熹平二年’,並‘初平元年’,析分前後。

    天子問政公卿。

    百官皆言,熹平二年,靈帝有詔,赦寵不案。前罪已赦,當既往不咎。熹平二年自中平六年,陳年舊事裹挾黃巾之亂。亂世苟活,物是人非,且“首惡”劉寵已伏誅,“脅從”淮泗諸王皆免。

    唯初平元年,朝廷東遷甄都。王太師行狐虎之威,易相奪國前後。筆筆皆有跡可循。

    然令天子並重臣,皆意想不到。

    “長淮馬會?”董侯瞠目相問。

    “然也。”禦史中丞荀彧,持芴奏報:“淮泗諸王,尤其陳王寵,喜好賽馬。曾效幽冀七國,與國中另設馬會。因徐豫七國,興於淮水,故稱‘長淮馬會’。”

    “原來如此。”牽扯薊王,天子不然慎重:“長淮馬會與七國馬會,有何相幹?”

    “七國馬會,曾助長淮馬會,興建馬場,訓養賽馬,習練騎士。亦曾共舉‘十四國賽馬’。為便人、物往來,十四國,開港互市,互建會館。”荀彧如實作答。

    “莫非……”董侯斟酌問道:“淮泗諸國往來,皆出‘長淮馬會’。”

    “正是。”荀彧持芴跽奏。

    換言之,自“長淮馬會”建立。淮泗諸國往來,皆不取國國之名。皆假長淮馬會之號。凡書文往來,不用國璽。隻用馬會印章。好一計,陳倉暗度,借屍還魂。

    此事既“牽連甚廣”。尤其,隱約牽動薊王。殿中百官,遂知事不可為。此事,若再深究。何止“拔出蘿卜帶出泥”,分明是“小蝦米引出大鯨魚”。薊王位高身正,總王權之極。為人處世,向來有禮有節。必不會裹挾淮泗諸國之中。多半是陳王寵,假借馬會,故意牽連薊王。拖薊王下水,乃為求自保也。

    無怪三司會審,草草了結。

    莫非還敢,一究到底不成。

    董侯雖年少。亦知利弊得失,權衡輕重。此事,就此作罷。

    “既是長淮馬會,當隻取江淮之地。”天子一言九鼎。

    “陛下,明見。”百官皆暗鬆一口氣。

    謂“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國主行事偏頗,國相未能匡正。亦是阿黨之罪。便有曹黨徒眾,踴躍進言。淮泗七國相,當“免官削爵,不得仕宦”。

    曹太保最後進言:“陳王寵,脅眾謀逆之事,‘天下莫不,拭目傾耳’。‘夫有功不賞,為善失其望;奸回不詰(jié),為惡肆其凶(功勞得不到獎賞,那麽為善之人便會失望;奸邪之徒得不到懲罰,那麽為惡之人便會越發猖狂)’。故曰:‘賞罰不信,則禁令不行。’朝廷都甄,人望初聚。陛下,不可不察。”

    畢竟,眾目昭彰。若“雷聲大而雨點小”。謀逆大罪,亦草草了事。必為天下所輕。尤其天下三分,群雄並起。賞罰不明,如何服眾。不能服眾,天下必亂。

    曹太保一席話,振聾發聵,擲地有聲。且字字,切中要害。無可反駁。

    董侯欣然點頭:“太保,所言極是。”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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